眉东府人〔2016〕6号
各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
兰剑同志为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局副局长(聘任);
李树明同志为眉山市东坡区招生自考办公室主任。
免去:
马琴同志眉山市东坡区融入成都一体化办公室主任、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管委会招商引资局副局长职务;
何社高同志眉山市东坡区文化旅游体育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邹义平同志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局副局长、区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职务;
兰剑同志眉山市东坡区招生自考办公室主任职务。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16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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