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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区2016年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
2016-09-30 10:51  

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

1.普通高中免学费。对全日制应届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免学费。

办理流程:下达受助指标→学生申请→班级组织学生评议→学校评审→学校公示→上报审批。

2.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对全日制应届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

政策标准:2000元/生·年。

办理流程:下达受助指标→学生申请→班级组织学生评议→学校评审→学校公示→上报审批→上卡发放。

二、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

1.免学费。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额的部分,学校可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2.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享受对象是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一、二年级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政策标准: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标准2000元/生·年

办理流程:学生申请→班级组织学生评议→学生评审→上报材料→审核报批→上卡发放。

3、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在发放中职助学金的基础上再给予每生每年1000元的生活补助。

承办单位:区教育局

联系人:李光华

联系电话:38298645

监督举报:38298388  38298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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