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微东坡故里 | RSS订阅 | WAP
 东坡要闻 
 部门动态 
 乡镇动态 
 公示公告 
 国内要闻 
服务导航
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网上咨询
网上咨询
网上投诉
网上投诉
帮助中心
帮助中心
意见征集
意见征集
网上申请
网上申请


文章内容页
当前位置: 首页>>网上办事>>企业办事>>工程建设机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正文
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申请注册办证指南
2013-05-22 11:44  

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申请注册办证指南

一、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0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一、       注册造价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分为初始注册、变更注册(机构内变更、跨机构变更)、延续注册。

二、        造价工程师注册办法如下

 

初始注册

(一)、凡通过全国造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含外省、行业考试合格人员),已取得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且参加了每年一次继续教育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均可申请注册。在四年有效期内考试合格未注册的人员,应提交逾期注册说明及每年不少于30课时的继续教育证明。

(二)、申请人的学历及从事造价工作年限,必须符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中对报考条件的规定。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工程或工程经济类等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七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为五年;

工程或工程经济类等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为六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为三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为二年。

(三)、在下述单位从事工程造价工作

   1、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咨询单位;

   2、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定额)管理、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单位;

   3、教育岗位直接从事工程造价理论研究或教学工作

(四)、申报注册程序

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采用网上申请注册方式。申请人员应登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ccost.com)进行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具体方式为:

1、申请人进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选择“注册造价工程师个人登陆”,先申请密码,然后进行登陆。

2、网上填写申请表,

重点:

1)、毕业时间和学历要填写一致。

2)、从事造价工作年限一栏中一定要按符合报考条件规定的年限来填写。

3)、在工作经历一栏中按劳动合同上的聘用期限填写起止时间和现注册单位名称。

4)、按要求提供扫描件(扫描件必须清楚,太小无法辨认的不予受理,其中劳动合同扫描件应该有聘用单位公章、个人签名、聘用期限内容)。

5)、考试合格未注册的人员,应在当地造价站补齐逾期注册期间未参加继续教育的学时,并在申请表的逾期注册教育情况一栏中填上所学学时。

6)、注册在具有造价资质总公司下设的各地区分公司人员,申请表应填写总公司的名称并分别加盖总公司公章及分公司公章。其注册人员提供分公司所在地区交纳的社会保险及人事代理证明资料。

7)、填写完所要求的基本情况信息后做保存。再点击最后一项进行数据上报,上报后会显示“数据已经上报,不能再做修改”等字样(重要:必须上报才能看到基本信息,才能审核)。并将“初始注册申请表”下载双面打印,加盖注册单位公章。

3、提交的相关材料及要求

1)、《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件或有效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用人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在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注册的造价工程师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可的人才服务中心的人事档案存档证明或者离、退休证明。企业为其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6)、需在总公司下设的分公司注册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7)、如果考试报名时所填写的单位、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注册单位与现注册单位不符的申请人,需提交考试报名单位同意到其他单位注册的证明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变更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4、申报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申报材料装订顺序为;

1)、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在同一页上);

3)、用人单位聘用合同;

4)、人事存档证明及社会养老保险金证明(此项证明只限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注册单位);

5)、需在总公司下设的分公司注册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6)、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在同一页上);

7)、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8)、原单位同意到其他单位注册的证明、变更表;

9)所有材料均用A4规格纸张。

   5、具体办理时间请参照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网(www.sceci.net)上公布的初始注册时间。待建设部审批合格后我们会在该信息网上公布合格名单。

 

 

变更注册

登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ccost.com

省级或部门变更

   (一)申请人进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选择“注册造价工程师个人登陆”,通过个人用户名及密码进行登陆。如果忘记密码和用户名,请在找回密码一栏输入18位身份证号码或原15位身份证号码及个人注册证书号码找回(15位身份证号码是在现18位身份证号码基础上去掉中间19及最后一位数或者最后一个字母)。

(二)在四川省内做变更注册的人员,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省级或部门内))格式填写变更申请

(三)网上填写申请表;

1、在工作经历一栏中按劳动合同上的聘用期限填写起止时间和现注册单位名称。

2、按要求提供扫描件(扫描件必须清楚,太小无法辨认的不予受理,其中劳动合同扫描件应该有聘用单位公章、个人签名、聘用期限内容)。在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注册的造价工程师,还应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可的人才服务中心的人事档案存档证明或者离、退休证明,企业为其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的凭证进行扫描;

3、注册在具有造价资质总公司下设的各地区分公司人员,申请表应填写总公司的名称并分别加盖总公司公章及分公司公章。其注册人员提供分公司所在地区交纳的社会保险及人事代理证明资料。

4、填写完所要求的基本情况信息后做保存。再点击最后一项进行数据上报,上报后会显示“数据已经上报,不能再做修改”等字样(重要:必须上报才能看到基本信息,才能审核)。并将“变更注册申请表”下载双面打印,加盖注册单位公章。

(四)、提交的相关材料及要求

1、、《省级或部门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 用人单位聘用合同:

3、在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注册的造价工程师,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可的人才服务中心的人事档案存档证明或者离、退休证明。企业为其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的凭证原件;

4、需在总公司下设的分公司注册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教育证书;

 

跨省或部门变更

跨省或部门变更步骤示意图:

 

 

 

 

 

 

 

 

 

 

 

 


跨省级或部门变更注册的人员,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跨省级或部门)格式填写变更申请,首先需向原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注册初审机关或部门注册初审机关(以下简称原注册初审机关)申报,由原注册初审机关出具意见,收回原执业印章;再向新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注册初审机关或部门注册初审机关(以下简称现注册初审机关)申报,现注册初审机关对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并签署审核意见后,将变更注册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建设部,其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待建设部审批合格后在四川省造价信息网上发通知来更换。

(一)网上填写申请表:

1、转出

申请人进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选择“注册造价工程师个人登陆”,通过个人用户名及密码进行登陆,然后选择跨省或部门转出。填写申请表,数据上报并将“变更注册申请表”下载双面打印四份,加盖原注册单位公章。连同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报送原注册初审机构审批盖章。

2、转入

1)、申请人进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选择“注册造价工程师个人登陆”,通过个人用户名及密码进行登陆。然后选择跨省或部门转入。

2)、填写申请表,按要求提供扫描件(扫描件必须清楚,太小无法辨认的不予受理,其中劳动合同扫描件应该有聘用单位公章、个人签名、聘用期限内容)。在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注册的造价工程师,还应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可的人才服务中心的人事档案存档证明或者离、退休证明,企业为其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的凭证进行扫描;

3)、在工作经历一栏中按劳动合同上的聘用期限填写起止时间和现注册单位名称;

4)、注册在具有造价资质总公司下设的各地区分公司人员,申请表应填写总公司的名称并分别加盖总公司公章及分公司公章。其注册人员提供分公司所在地区交纳的社会保险及人事代理证明资料。

3、填写完所要求的基本情况信息后。点击最后一项进行数据上报,报后会显示“数据已经上报,不能再做修改”等字样(重要:必须上报)。再将书面资料报送现注册机构审批。

(二)提交的相关材料及要求

1、《跨省及部门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4份;

2、 现用人单位聘用合同:

3、在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注册的造价工程师,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可的人才服务中心的人事档案存档证明或者离、退休证明。企业为其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的凭证原件;

4、需在总公司下设的分公司注册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参加继续教育学习证明;

 

暂停执业

(一)注册造价工程师脱离工程造价工作岗位超过一年以上的,可申请暂停执业。

(二)暂停执业的人员,进入个人系统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暂停执业申请表》填写暂停执业申请表下载打印两份,单位盖上公章,个人填写暂停执业原因并签字交各市、州造价站,由市、州造价站报送四川省造价总站初审合格并签署审核意见后,再将暂停执业申请表报建设部办理审批。注册初审机关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三)暂停执业的人员恢复注册时,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暂停执业恢复注册申请表》格式填写恢复注册申请表下载打印两份,单位盖上公章,个人填写恢复执业原因并签字交各市、州造价站,由市、州造价站报送四川省造价总站初审合格并签署审核意见后,再将恢复注册申请表报建设部办理审批。

恢复注册时,应按照中价协的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在注册有效期内恢复注册的(有效期为四年),应按原注册有效期办理手续,超过一个注册有效期恢复注册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延续注册手续,填写《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并提交有关材料。变更执业单位的,尚应按有关规定一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注销注册

(一)注册证书已失效并有“150号部令”第二十九条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注销注册。

(二)注销注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和聘用单位,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销注册申请表》填写注销注册申请表下载打印两份,单位盖上公章,个人填写注销原因并签字交各市、州造价站,由市、州造价站报送四川省造价总站初审再报送建设部办理注销注册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三)被注销注册的人员,自注销之日起三年后,重新具备注册条件,符合“150号部令”的有关规定且满足中价协有关继续教育的要求,方可重新申请注册。重新申请注册的按初始注册的程序办理,填写《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并提交有关材料。

     

遗失换证

注册造价工程师遗失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首先应在省级报纸《四川日报》上刊登遗失声明。

(一)、遗失声明必须有以下内容:姓名、注册证书号(或注册印章号码)、注册证书上的单位全称。

(二)、进入个人系统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遗失注册证书(章)申请表》填写遗失注册申请表,下载打印2份,原单位盖上公章,个人签名交各市、州造价站,由市、州造价站报送四川省造价总站初审再报送建设部办理遗失注册手续。

我们将在四川省造价信息网上(http://www.sceci.net/)公布领取证章通知

 

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有效期为四年一次,需参加延续注册人员、具体办理时间请参照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网(www.sceci.net)每年公布的名单和时间。四川省造价总站初审合格报送建设部,待建设部审批合格后我们会在该信息网上公布合格名单通知领取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1、申报程序

登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ccost.com

1)、申请人进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选择“注册造价工程师个人登陆”,通过个人用户名及密码进行登陆。选择“延续注册”。

2)将基本情况填写清楚后按要求提供扫描件(扫描件必须清楚,太小无法辨认的不予受理,其中劳动合同扫描件应该有聘用单位公章、个人签名、聘用期限内容)。在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注册的造价工程师,还应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可的人才服务中心的人事档案存档证明或者离、退休证明,企业为其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的凭证进行扫描。

3)、注册在具有造价资质总公司下设的各地区分公司人员,申请表应填写总公司的名称并分别加盖总公司公章及分公司公章。其注册人员提供分公司所在地区交纳的社会保险及人事代理证明资料。

4)、填写每年的继续教育情况,再点击最后一项进行数据上报,上报后会显示“数据已经上报,不能再做修改”等字样(重要:必须上报才能看到基本信息,才能审核)。并将“延续注册申请表”下载双面打印两份后,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及个人职业专用章。

5)申报延续注册期间,如需变更注册单位,请直接填写新注册单位在同时报变更注册申请表。

2、延续注册应提交的相关资料 

1)、《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3)、现用人单位聘用合同;

4)、前一个注册期内的工作业绩证明;

5)、需在总公司下设的分公司注册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6)、参加继续教育学习证书;

7)、个人执业专用章。

3造价工程师将书面资料交各市、州造价站,由市、州造价站报送四川省造价总站初审再报送建设部办理延续注册手续。

 

四川全国造价师管理QQ群:175652825,加群请说明公司、姓名。

关闭窗口


Copyright 2010 www.nxshouhu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2002995
主办:www.qybet08.com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四川省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