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东委办〔2017〕9号
各园区党(工)委,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级各部门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良好道德风尚,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传递文明向善的社会正能量,区委决定在全区开展“身边好人”评选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发动广大群众推荐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感人事迹,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文化,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通过广泛宣传好人好事,营造学习、崇尚、关爱、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使崇德尚善成为人们心中的普遍共识,推动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大提升。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事迹真实感人,身边群众认可度高;
3.行为对促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有榜样示范作用,具有可学性;
4.已入选全国、省、市好人榜和已被评为全国、省、市、区“道德模范”称号的,不重复推荐为“身边好人”。
(二)推荐范围
推荐对象包括所有在东坡区工作、学习、生活的群众,或东坡区籍在外工作人员,或同东坡区有联系、对东坡区有影响的人,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企业员工或农村村民(社区居民)、港澳同胞、海外乡亲、国外友人等。
(三)推荐类别
助人为乐好人: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赞誉。
见义勇为好人: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诚信守法好人: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崇尚法治、依法办事。
敬业奉献好人: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较突出的成绩。
孝老爱亲好人: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
三、推荐要求
(一)推荐途径。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本地、本系统好人可通过党政网或电子邮箱2224308598@qq.com报送好人基本情况(推荐表附后),群众可通过热线电话028—38112373或电子邮箱2224308598@qq.com推荐“身边好人”。
(二)推荐名额。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每月向区文明办推荐1—2名。社会各界可以直接向区文明办推荐。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审查后,每季度通报表扬“身边好人”5—10名,命名为“东坡好人”,对事迹突出的“身边好人”予以宣传报道,同时,推荐参选“眉山好人”、“四川好人”、“中国好人”榜,并列入“东坡好儿女”、区级“道德模范”后备人选库。
(三)材料要求。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推荐候选人的材料整理、审核、把关,按时报送“身边好人”推荐表、1500—2000字单页先进事迹材料、1张标准照和2—3张工作或生活照四类材料,电子文档、纸质文档各一份,于每月20日前报区文明办(联系人:张艳,联系电话:028—38112373,QQ邮箱2224308598@qq.com)。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审核通过的“身边好人”候选人将通知推荐单位报送其他相关资料。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寻找“身边好人”活动的意义,指定专人负责,广泛发动群众推荐,扎实做好事迹核实工作,大力宣传好人事迹;通过深入、持久地推动活动开展,使“身边好人”活动成为引领道德风尚的有效平台。
(二)《今日东坡》、微东坡微信平台等媒体要开设活动专栏,提供推荐渠道和活动宣传平台,每月要刊发一期“身边好人”先进故事,对入选者的感人事迹进行广泛宣传。
(三)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身边好人”,须事迹真实可靠、社会影响大、没有社会负面反映。如有违反活动纪律的情况,可向区文明办反映。
附件:1.眉山市东坡区“身边好人”推荐表
2.推荐材料填写要求
3.眉山市东坡区“身边好人”推荐工作联系人员信息表
www.qybet08.com办公室
2017年2月13日
附件1
眉山市东坡区“身边好人”推荐表
被推荐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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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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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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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寸彩照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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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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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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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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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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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300 字以 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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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附件2
推荐材料填写要求
一、推荐表格: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推荐表内主要事迹控制在300字以内。
二、先进事迹单页材料:一是字数要求:1500—2000字内;二是标题要求:字数10—25字,标题内容要能概述人物事迹闪光点,例如:《XX村平凡夫妻无偿捐资10余万元造福家乡》;三是内容要求:内容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人物身份简介,第二部分为一句话事迹概述(要求140字以内),第三部分为事迹详细内容。行文以讲故事方式,体现事迹的可亲、可敬、可信、可学,避免枯燥、无味罗列式的行文。
三、照片:一是标准照一张,大小1MB以上;二是推荐对象的工作或生活照2—3张,大小1MB以上。
四、上述推荐材料报送方式:推荐表、单页事迹材料、标准照、工作或生活照电子文档、纸质文档各一份,报区文明办(联系人:张艳,联系电话:028—38112373,QQ邮箱2224308598@qq.com);推荐表纸质件需经主要领导审核并在“推荐单位意见栏”签上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区文明办,报送时间为每月20日前(如遇周末,提前为周五前)。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每月推荐1—2人,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材料的,不纳入当月推荐情况统计。
附件3
眉山市东坡区“身边好人”推荐工作
联系人员信息表
单位 |
联系人 |
职务 |
手机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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