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明确指出要深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保障性住房信息,食品安全信息,环境保护信息,招投标信息,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征地拆迁信息,价格和收费信息等八大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5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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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审批协调运作 一审两定更便捷
2015-07-03 10:50  

2015年区人社局医保中心按市局指示精神,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地处我区原市区“两定”点协议签订,及新的“两定”点申报审批,并及时上报备案,开通网络,实现市、区一(次)审两(级)定。

公开“两定”点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地处眉山中心城区东坡区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申请市、区两级“两定”点应至东坡区医保中心咨询,填表,备齐资料。

区医保中心严格受理“两定”点申请,在规定时限内到申请单位实地检查,核实申请填报内容。

区医保中心及时向市医保局发文上报,备案符合“两定”条件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

市医保局通知合格备案的“两定”点到区医保中心领取审批文件并签订服务协议,再到市信息中心开通医保网络。

此举实现市、区一(次)审两(级)定,方便了地处眉山市中心东坡区的“两定点”一套资料,一次通过市、区两级定点的认定,进一步理顺了“两定”点入门管理,减少了市、区重复工作,人力浪费。截至6月底,我区已与68家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眉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与215家定点零售药店签订《眉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其中新受理开通41家定点零售药店,开通特殊门诊业务定点药店12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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