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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1-26 14:36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眉山市东坡区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6日

                    眉山市东坡区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眉山市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眉府办发〔2016〕4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区形成政府组织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的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机制。健全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体系,确保精神卫生预防、治疗、康复服务等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完善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制度,显著减少患者重大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着力提高全社会对精神卫生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公众心理健康,积极营造接纳和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服务管理体系和网络不断健全。完善区精神卫生工作政府领导与多部门协调工作机制,乡镇、街道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村、社区建立“五个一”服务管理小组(一个民警、一个医生、一个监护人员、一个网格员、一个村社干部)。规范区人民医院精神科门诊及心理治疗门诊管理;现有的残疾人康复机构开展精神病患者过渡性康复。2017年,全区精神科编制床位达到510张,常住人口每万人拥有精神科编制床位增加到6.12张。

(二)专业人员紧缺状况明显缓解。2017年区精防办设专职精神卫生防治管理人员3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有1名专职或兼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应当至少有1名经过精神卫生专业培训的专(兼)职全科医师。到2020年,全区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达30名,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师基本满足工作需要。

(三)服务管理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区精神病医院承担区级强制医疗场所职责,为全区符合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强制医疗服务。及时发现、管理、救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肇事肇祸行为的患者依法及时得到强制医疗或住院治疗。到2020年,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85%以上,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85%以上;符合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和“以奖代补”政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特别是命案发生率显著减少。

(四)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防治能力明显提升。公众对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的认识和主动就医意识普遍提高,医疗机构识别抑郁症的能力明显提升,2020年抑郁症治疗率在2015年底的基础上提高50%。普遍开展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防治,2017年底前,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队伍。

(五)精神障碍康复机构工作不断扩大。完善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康复科,开展院内康复工作。到2020年,所有乡镇(街道)设有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康复工作,5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

(六)社会氛围显著改善。医院、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普遍开展精神卫生宣传及心理卫生保健。区级主流媒体至少每月开展一次心理卫生知识宣传。到2020年,所有中小学校按《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标准建成心理辅导室并确保有效地使用;城市、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70%、50%,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大众心理卫生知识宣传覆盖率超过60%。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府领导。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宣传、综治、发改、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财政、人社、卫计、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每年召开一次例会;区政府将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将精神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平安东坡、健康东坡建设的重要内容;区卫计局对照本方案目标内容和市上考核评估安排,制订辖区精神卫生工作制度和年度计划,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政策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形成工作合力,有效保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经费投入。将精神卫生工作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根据工作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安排专项经费保障精神障碍患者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突发事件心理救援等精神卫生工作,并加强对任务完成情况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考核。落实政府对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投入政策,保障精神卫生从业人员特别是社会防治人员的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给予特殊岗位津贴。要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拓宽精神卫生公益性事业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精神卫生服务和社区康复等领域。

(三)强化督查考核。区政府督查室、区卫计局要将加强对计划实施进展、质量和成效的督导与评估,将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作为政府督查督办重要事项,并将结果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任务指标顺利完成。区综治办要加强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内容,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已登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重大案(事)件的,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部门的责任。

附件:眉山市东坡区2017-2020年精神卫生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眉山市东坡区2017—2020年精神卫生工作任务分解表

时间

目标任务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2017年工作任务

1.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各乡镇(街道)成立由综治、卫生计生、公安、民政、司法、残联组成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每季度至少开一次综合管理小组会议。村(社区)建立“五个一”服务管理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五个一”服务管理小组会议。

区政府办

区卫计局、区综治办、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残联、各乡镇(街道)

2.指定区精神病医院为区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强制医疗场所,为其正常运转提供必要保障。

区公安分局

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卫计局

3.区精神病医院增加精神科编制床位50张。全区精神科编制床位达到510张,5.40张/每万人口。

区卫计局

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区残联

4.根据服务人口及工作需要适当增加专职精防人员,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每位精防人员管理80-120名患者要求,合理安排专(兼)职管理人员。

区卫计局

区委编办、区发改局

5.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增加到23名,达到2.76人/10万人口。

区卫计局

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残联

6.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0%。

区卫计局

区综治办、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残联

7.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70%。

区卫计局

区财政局、区残联、区人社局

8.抑郁症治疗率在2015年底的基础上提高30%。

区卫计局

?

9.设立社区康复机构,开展社区康复,辖区30%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

区民政局

区残联、区卫计局

10.城市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30%。

区委宣传部

区卫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文旅体新局、区新闻中心、区残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11.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20%。

12.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30%。

时间

目标任务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2017年工作任务

13.心理健康知识宣传覆盖率30%。

区委宣传部

区卫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文旅体新局、区新闻中心、区残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14.区级主流媒体至少每月开展一次心理卫生知识宣传。

15.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开展精神卫生保健知识宣传不低于2次。

16.各用人单位将心理健康知识纳入岗前和在岗培训。

区人社局

区卫计局

17.全区40%的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

区教育局

区卫计局、团区委

18.将心理援助内容纳入政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由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师和护士组成的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发生突发事件后及时组织开展心理援助。

区政府应急办、区卫计局

?

2018年工作任务

1.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增加到26名,达到3.12人/10万人口。

区卫计局

区人社局、区残联、区委编办

2.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0%。

区卫计局

区综治办、区公安分局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残联

3.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75%。

区卫计局

区财政局、区残联、区人社局

4.抑郁症治疗率在2015年底的基础上提高40%。

区卫计局

?

5.残疾人康复机构开展机构内精神障碍康复工作。

区卫计局

区残联

区民政局

6.深入推进社区精神康复工作,辖区40%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

区民政局

区卫计局、区残联

7.全区70%的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

区教育局

区卫计局、团区委

8.城市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50%。

区委宣传部

区卫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文旅体新局、区新闻中心、区残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9.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30%。

10.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50%。

时间

目标任务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2018年工作任务

11.心理健康知识宣传覆盖率50%。

区委宣传部

区卫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文旅体新局、区新闻中心、区残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12.区级主流媒体至少每月开展一次精神卫生知识宣传。

13.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等每年开展精神卫生保健知识宣传不低于2次。

14.各用人单位将心理健康知识纳入岗前和在岗培训。

区人社局

区卫计局

2019年工作任务

1.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增加到28名,达到3.36人/10万人口。

区卫计局

区人社局、区残联、区委编办

2.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5%。

区卫计局

区综治办、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残联

3.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80%。

区卫计局

区财政局、区残联、

区人社局

4.抑郁症治疗率在2015年底的基础上提高45%。

区卫计局

?

5.继续深入推进社区精神康复工作,辖区45%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

区民政局

区卫计局、区残联

6.城市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60%。

区委宣传部

区卫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文旅体新局、区新闻中心、区残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7.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40%。

8.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70%。

9.心理健康知识宣传覆盖率55%。

10.区级主流媒体至少每月开展一次精神卫生知识宣传。

11.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开展精神卫生保健知识宣传不低于2次。

12.各用人单位将心理健康知识纳入岗前和在岗培训。

区人社局

区卫计局

时间

目标任务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2020年工作任务

1.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增加到30名,达到3.60人/10万人口。

区卫计局

区人社局、区残联、区委编办

2.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保持在85%。

区卫计局

区综治办、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残联

3.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85%。

区卫计局

区财政局、区残联、区人社局

4.抑郁症治疗率在2015年底的基础上提高50%。

区卫计局

?

5.深入推进社区精神康复工作,辖区50%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

区民政局

区卫计局、区残联

6.全区100%的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兼)职教师。

区教育局

区卫计局、团区委

7.城市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70%。

区委宣传部

区卫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文旅体新局、区新闻中心、区残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8.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50%。

9.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

10.心理健康知识宣传覆盖率达到60%。

11.区级主流媒体至少每月开展一次精神卫生知识宣传。

12.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开展精神卫生保健知识宣传不低于2次。

13.各用人单位将心理健康知识纳入岗前和在岗培训。

区人社局

区卫计局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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